土地增值税

发布时间:2007-08-29 [参与评论] [进入论坛]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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