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后不能改房价?

发布时间:2008-03-28 [参与评论] [进入论坛] 来源: 

    九龙坡区袁家岗76号陈朝雪:前段时间,我在九龙坡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购房合同约定,房价为每平方米2086元,按照套内面积计算。可是,现在去接房时,开发商却称因为公摊面积增加等原因,要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来计算房款。这样算下来,我要多付2万余元。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字串3

     主持律师沈仁刚:根据《合同法》,合同一旦签订,非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单方不得更改合同内容。既然合同约定按套内面积计价,则合同双方应当遵照执行,开发商没有权利要求按建筑面积计价。您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如开发商不遵照合同执行,你可向法院起诉. 字串6

[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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