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屋登记办法》明确登记机构办理时限

发布时间:2008-06-29 [参与评论] [进入论坛] 来源: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对于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办结房产登记的最新工作时限问题,即将于今年七月一日起正式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作了明确的界定。

  新办法规定: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为 30 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为 60 个工作日;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和更正登记为 10 个工作日;异议登记为 1 个工作日。

  另外,对登记机构的公告时间是否算作办理时间也做了明确规定。即规定“公告时间不计入登记规定时限”。[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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