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付款额的选择

发布时间:2007-08-29 [参与评论] [进入论坛]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依据中央银行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借款人应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的规定。即购房款是10万元,个人首付2万元;但按80%贷款对个人限制及程序相对复杂。成都市通常按70%的标准执行。 

建议购房者最好能申请到70%的抵押贷款。但并非贷款愈多愈好,自付愈少愈好,这一切都应控制在你的负债能力之内。 因为每个人的财富积累不一样,对未来经济收入增长的预期不一样,消费偏好和投资偏好不一样,因而每个人会选择自认为合理的首期付款额。首期付款额低,就意味着合同期内每一期的付款额高,特别是利息负担多一些,但购房者会有多余资金用于改善生活品质和其他投资。如果其他投资的收益高于贷款利率,选择较低的首期付款额为好。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目前的房价较高,人们的收入相对较低,就是储蓄够首期付款额也比较困难,因而选择最低的首期付款额是明智。在目前优惠的贷款利率条件下,能够申请多少贷款就尽全力的申请,对一般工薪阶层来说,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通常。 

当然,有的人财富积累雄厚,经济收入可观,也没有其他的投资偏好,愿意申请比较少的抵押贷款,而愿意支付比较多的首期付款也是可以的。  字串3

不管怎样说,在你的负债能力范围内,选择最高的抵押率,最小的首期付款额,是最佳的明智之举。 
[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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