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的定价
物业管理费应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为物价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有公共性的服务以及代收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具体价格管理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业管理市场发育程度确定。凡属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收费标准者除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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