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我市多措并举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发布时间:2008-01-28 [参与评论] [进入论坛] 来源:湄洲日报 
  市规划等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营造公平竞争、合法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取得成效。
  据悉,近年来,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一些地方随意变更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一些房地产企业违反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这些问题影响了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市规划部门去年以来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管理,规定今后公开出让的房地产项目,除《通知》规定的“两种情形”外,一律不得更改容积率。对已编和在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做好报批和备案工作,特别是抓好近期建设规划重点地段控规项目编制工作落实。
  与此同时,市规划局还严格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审查要求与程序,规范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规定2007年9月28日以后房地产项目阳台面积按照《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划》计入容积率,防止随意提高阳台建筑面积比例现象发生。抓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暂时规定》的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特别是房地产项目执行规划的监督管理,对超容积率进行违法建设的,依法严肃查处。[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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