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我市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发布时间:2008-04-12 [参与评论] [进入论坛] 来源:侨乡时报 

  为拉近城乡商贸距离,给老百姓提供一个放心、舒适、方便购物的环境。我市自2005年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建设以来,取得了可喜听成绩,三年累计建设合格农家店1436家,覆盖农村乡镇90%以上,得到了国家商务部的表彰。 字串3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是一项“扶农惠民”的为民办实事的工程,我市自2005年实施该工程建设农家店主试点以来,老百姓得到方便和实惠。今年,根据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市情实际,继续实施这项深入民心,服务“三农”的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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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经贸委商业科詹文建告诉记者,我市今年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计划建设农家店285家,建设1—2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提高商品配送率;同时加快建设POS机等信息化设施,对已验收过的农家店实行联网管理。今年,我市建设农家店的重点,将延伸到偏远地区和空白村建设日用消费品的农家店,为偏远地区的农民营造消费环境,尤其是为山里人家不出山门,也能方便地买到称心如意的日常用品。 字串3

  为规范新增承办建设农家店的企业的准入资格,更好地服务“服务”。詹文建介后,延续承办农家店的企业,不须备案;对新增承办农家店的企业,必须具备的准入条件是: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2007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拥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m2的配送中心,配送车不少于10辆,工商营业执照显示具备3年以上从业经验。新增承办农家店的企业,还必须拟定制定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规划;同时,还要与市经贸委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的承诺书;承诺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服务系统》中如实登记。建设每一个农家店,经营面积必须达到40m2以上,经营商品达到600种以上,实行开架销售;同时,还要明确店牌,建立服务承诺和规章制度等等相关要求。 字串3

  凡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承办企业和农家店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将获得商务部和财政部明确扶持政策的财政补贴。 字串5

[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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