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业主缓交费 售楼方把电断

发布时间:2008-08-14 [参与评论] [进入论坛] 来源:莆田晚报 

经过有关部门协调 事情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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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业主对售楼方的用电立户收费提出质疑而暂缓交费,售楼方便断了业主的生活用电。目前,本报热线不断接到我市一小区业丰的来电反映,称他们希望有关部门介入协调,尽快恢复供电。 字串2

售楼方限期交费 字串3

  据业主介绍,该小区的楼房于2007年下半年交付使用,共有住户190多家。由于售楼方尚未为业主办理用电立户手续,业主装修入住后,使用的是售楼方供应的临时用电。今年7月上旬,售楼方在小区贴出通告,要求每户业主在本月20日前必须交清用电立户的相关费用 2000多元。而部分业主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按照相关标准收费他们的用电立户赞只需花300多元。当他们提出质疑时,售楼方却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为此,业主们要求公平合理地交纳用电立户费。转眼到了7月20日,看着业主在限期内没有交纳用电立户费,售楼方就把电线剪了.致使他们家里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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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给生活带来不便 字串9

  记者在小区一业主家里看到,女主人正把冰箱里发馊的菜倒掉,她气愤地告诉记者,已停电一天了,冰箱、洗衣机都无法使用。而天气炎热,他们连电风扇都吹不成。“因为停电,昨晚家里只好点起蜡烛,也不能看电视,真是闷死了。”一名小孩对记者说。在采访中.业主反映,他们不是不交立户费而是暂缓交费,并希望能够明明自自地交费。而且.当初他们与售楼方签订的台同约定,小区电力设施配套由对方建设到位,其立户赞由购房户自理。但300多元的费用,售搂方却要求他们交纳.2000多元,业主怎能心服口服地交费呢?且在没有经过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售楼方竟采取断电的措施,业主们认为此举未免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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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方:交费即可恢复供电 字串3

  记者发现,有的业主已向售楼方交纳了2000多元的费用,且持有对方开具的发票。一位业主说:“我平常工作较忙.在看了他们贴出的
通知后就及时交费了。现在我有一种被‘蒙’的感觉,也要求拿回被多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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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楼方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他们与业主在合同上约定,用电的入户相关费用由业主自理,而有的业主现在却不愿意交纳费用。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把通向不交费业主家的电线剪了。目前,他们已经为小区办理好用电立户手续,并为各业主安装好电表,只要业主交纳了相关费用,即可恢复供电。而且.他们的收费是合理的,并非业主所说的乱收费。 字串5

部门:介入协调相关事宜 字串3

  物价部门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接到该小区业主的反映,但物价部门只有凭相关证据,才能介入处理此事,即已交费的业丰可持交费票据向他们投诉,便于他们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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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记者从建设部门了解到,他们已介入协调相关事宜。 字串5

  截止发稿前,记者接到业主来电反馈,经过有关部门协调,这件事终于得到解决,售楼方也把多收的费用退还给已交费的业主。 字串3

[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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