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07-09-10 [参与评论] [进入论坛] 来源:莆田新闻网 
9月7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刚刚获省政府批准,从8月1日起执行,这次调整幅度创历年新高。下一步将补发工资差额。
  据悉,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从1998年起,我市开始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今年已是我市第7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与2006年相比,最高上浮100元,最低上浮80元。其中,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550元上调为650元,仙游县由原来的480元上调为570元。
  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也相应上调。其中,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5元,仙游县为5.5元。  (记者 林婷婷)[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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