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日鲍”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发布时间:2007-09-15 [参与评论] [进入论坛] 来源:湄洲日报 
 9月13日,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对我市南日鲍实施地理产品标志保护,此为我市首例。
  据悉,“南日鲍”是南日海域特产。因其采用南日岛自己培育的苗种,生长水质清新、气候适宜,味道鲜美独特,附有独特藤壶及南日出产的新鲜海带、紫菜作为饵料,接近天生的绿色食品而饮誉天下,一枝独秀。目前,秀屿区南日镇建有6大网箱养鲍基地、21家育苗场,年可繁育鲍鱼苗1.5亿粒,南日岛也因此被誉为“鲍鱼岛”。
  去年7月,为了打造区域品牌,秀屿区政府着手实施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南日鲍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成功,将大大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具有很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今后,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后,在其产品上使用“南日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享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权,并由各地质检部门实施保护。(林婷婷 朱秀兰)[莆田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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